永住

对于希望保留现在的国籍并长期在日本居住的客户,“永住”就是最好的在留资格。

由于近年对永住申请的审查越来越严格,最好的方式便是能拿到高度人才的在留资格,尽快转为永住的在留资格。

1. 一般的在留资格申请永住时的基本条件

(1)品行优良

作为生活在日本社会的一员,遵纪守法,日常生活与社会融合。

(2)具有足以独立生活的资产或技能

其日常生活不成为公共的负担,从其所有的资产或技能等可预见其未来生活安定。

(3)申请人的永住与日本国的利益一致

 a).原则上持续在日本居留10 年以上。但在此期间,必须以就业签证(“技能实 习”及“特定技能1号”的居留签证除外)或居住签证在日本居留5 年以上。

 b).未被处过罚款或徒刑,妥善履行公共义务(纳税、支付公共养老金及公共医疗 保险的保险费、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规定的申报等义务)。

 c).现有的居留签证应是出入国管理局及难民认定法施行规则附表第2 所规定的 时间最长的居留签证

d).从公共卫生的角度来看无有害的可能性。

 ※ 日本人、永住者或特别永住者的配偶或子女无需符合(1)和(2)的条件。此外, 已被认定为难民的人无需符合(2)的条件。

※如果目前拥有“3 年”居留期限,则作为上述1(3)的 c) 的“时间最长的居留签证”来处理。

2.持有“高度人才”的在留资格时

关于“原则上持续在日本居留10 年以上”的条件放宽为:

(1)作为“外国高级人才”持续居留 3 年以上。

 持续居留 3 年以上,并在以永住许可申请之日起 3 年前已被认定为得分在 70 分以上

 (2)所得分值在 80 分以上,且符合下列条件者:

a).作为“外国高级人才”持续居留 1 年以上。

b).持续居留 1 年以上,并在以永住许可申请之日起 1 年前已被认定为得分在 80 分以上